千禧年的阅读和思考
子在川上曰:“逝者如斯夫,不舍昼夜。” 小时候只把这句话当作要背诵的知识点。如今才体会到时间长河,滚滚向前,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挡,这一切都令人灰心与沮丧。
让我回忆四分之一个世纪以前读过的书,看过的电影,其实是一个蛮为难的事情。因为很多记忆都已经模糊了。而且一旦开启尘封的记忆,很多的苦涩也会喷涌而出。
记忆与智慧有关,因为记忆中不仅有快乐,也有痛苦,不仅有经验,也有教训。而在很大比例上,后者可能比重更大。古人云 “吃一堑长一智”,正是希望苦涩的记忆可以带给我们正向的意义。但遗憾的是,古人的教导是针对圣人的,你我芸芸众生,大多是好了伤疤忘了疼,总是在同一个地方重复跌倒。
虽然开启记忆有痛苦的可能,但是我们依然需要开启,因为这毕竟是通往智慧的道路。一如阅读历史,也不仅是为了高亢与激昂,悲伤与愤怒,而且为了吸取教训,避免重蹈覆辙。正如杜牧所言:秦人不暇自哀,而后人哀之;后人哀之而不鉴之,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。
我其实是一个不怎么会读书的人,大多时候是人云亦云地读书,身边人都会去读的书,都会去看的电影,我也会读会看,这主要是为了合群,避免没有谈资的尴尬。
千禧年正值网络兴起,大家似乎都在网聊,不少也开始网恋,大家都在读网络文学。印象中同学们都在聊《第一次的亲密接触》,我自然也不能免俗。一口气读完这本书,这真是一本催泪的书。
如果我还有一天寿命,那天我要做你女友。
我还有一天的命吗?…… 没有。
所以,很可惜。我今生仍然不是你的女友。
如果我有翅膀,我要从天堂飞下来看你。
我有翅膀吗?…… 没有。
所以,很遗憾。我从此无法再看到你。
如果把整个浴缸的水倒出,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。
整个浴缸的水全部倒得出吗?…… 可以。
所以,是的。我爱你……
我想起了多年前的一个邻居,家里的两个女孩都在十八岁的时候,因为书中的那种疾病,离开了世界。也许人生所有的幸福都要以痛苦作为背景,没有痛苦为参照,我们就不知道幸福有多么值得珍惜。我们总觉得拥有的一切是自己所配得的,殊不知大多是命运所恩赐的幸运之福,精英的傲慢不过是愚人的游戏,这也是为什么骄傲是七宗罪之首。
印象深刻的另一本书是《叫魂》。当时我会买一报一刊,1 块 5 一份的报纸可以带给我一个周末的快乐。那时很多同学都在投学术期刊,而我的梦想则是在流行的报纸上发文。直到今天,我书房中依然积累着大量手写的文稿,可惜整个学生年代都没有机会在报纸上发表文章。所以直到今天,我依然在太太面前抬不起头。作为新闻系的高材生,她对学术期刊从来不屑一顾,学生时期她靠在报刊杂志写稿打工,稿费就能有几千块,足以让我们过上小康的生活,可以把麦当劳、肯德基当作下午茶,所以她总是揶揄我在报纸上发不出文章。
另外还读一本杂志就是《读书》,虽然里面的文章有些看不懂,但是不懂装懂地看。记得其中一期重点介绍了《叫魂》这本书,所以迫不及待地买来看。虽然属于学术著作,但是他和黄仁宇的《万历十五年》一样好读耐读。《叫魂》写的是 1768 年 “乾隆盛世” 的一桩案件,“叫魂”是一种妖术,对受害者的姓名、毛发或衣物进行做法,来窃人精气,害人性命。关于妖术的流言爆发了一场大恐慌,从上到下,人人自危。
孔飞力在《叫魂》结尾写道:“在这个权力对普通民众向来稀缺的社会里,以叫魂罪名来恶意中伤他人成了普通人的一种突然可得的权力…… 在这样一个世界里,妖术既是一种权力的幻觉,又是对每个人的一种潜在的权力补偿。”
很有趣的是,我从来没有在哪本法律书籍中感受到法治的意义,而这本历史学著作让我知道了自己专业的价值,法治的真正意义就是让人免于恐惧,对于所有缺乏程序正义的狂热,无论多么义正辞严,都需要浇浇凉水,保持警惕。
千禧年前后正在上刑法学专业的研究生,所以肯定还是要看一些专业书的。当时让我耳目一新的是李海东的《刑法原理入门(犯罪论基础)》,直到现在我都认为这是我看过最重要的专业书籍(没有之一)。在前言中李海东博士指出:
一个国家对付犯罪并不需要刑事法律,没有刑法并不妨碍国家对犯罪的有效打击和镇压。而且没有立法的犯罪打击可能是更加灵活、有效、及时与便利的。如果从这个角度讲,刑法本身是多余和伪善的,它除了在宣传上与标榜上有美化国家权力的作用外,主要是束缚国家机器面对犯罪的反应速度与灵敏度。那么,人类为什么要有刑法?这个问题在 300 年前,欧洲启蒙思想家们就作出了回答:刑事法律要遏制的不是犯罪人,而是国家。也就是说,尽管刑法规范的是犯罪及其刑罚,但它针对的对象却是国家。
李海东:《刑法原理入门(犯罪论基础)》,法律出版社 1998 年版,第 3-4 页。
只是李博士最后彻底告别了学界。从此,我才深刻意识到,刑法不仅仅要打击犯罪,更重要的是限制国家权力。但是太多刑法学者注重前者,而忽视了后者。那时的我,陶醉于技术主义法学的细枝末节,根本不知何谓法治理想,对于娴熟地运用技术主义入罪出罪很是自满,丝毫没有意识到 “纯粹技术性的法学不过是一个性工作者,可以为任何人服务,也可以被任何人利用。每个受到良好训练的法学家基本上都能证明任何其想要的结果,反而是那些并非法学家的正派人士不屑于使用这一技能。”(考夫曼语)。法学家卢埃林说:“对法律人而言,只有理想而没有技术,那可能是愚蠢的;只有技术而没有理想,那可能是罪恶的。” 对此,我谨记在心。
千禧年流行的电影应该是李安的《卧虎藏龙》。那时扮演玉娇龙的章子怡出道不久,印象中,当时的我看不太懂,就是觉得画面很美,对于玉娇龙跳崖自杀,深感不解。同时感觉周润发饰演的李慕白和岳不群一样虚伪,记得电影中李慕白想要修道,在接近得道的境界时功亏一篑。
这次闭关静坐的时候,我一度进入了一种很深的寂静,我的周围只有光,时间、空间都不存在了。
(但是我没有得道)
因为我并没有得道的喜悦,相反的,却被一种寂灭的悲哀环绕。这悲哀超过了我所能承受的极限。我出了定,没法再继续。
《卧虎藏龙》台词
那时不太理解这话,总觉得高深得有点虚无。后来才慢慢发现,真正的修道不应在深山老林之中,而应在这滚滚红尘,所谓看破红尘,其实还是没有看破。人生真正的战场从来只在自己的内心。
千禧年肯定还读过很多书,看过很多影片,但是大多都忘了。这样也好,大多的回忆会让人陷在一种无力自拔的情绪之中,而人生终究是要向前看。虽然过去的今天,现在的今天和将来的今天,都是今天,但是唯有此时此刻才意义非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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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在川上曰:“逝者如斯夫,不舍昼夜。” 小时候只把这句话当作要背诵的知识点。如今才体会到时间长河,滚滚向前,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挡,这一切都令人灰心与沮丧。
让我回忆四分之一个世纪以前读过的书,看过的电影,其实是一个蛮为难的事情。因为很多记忆都已经模糊了。而且一旦开启尘封的记忆,很多的苦涩也会喷涌而出。
记忆与智慧有关,因为记忆中不仅有快乐,也有痛苦,不仅有经验,也有教训。而在很大比例上,后者可能比重更大。古人云 “吃一堑长一智”,正是希望苦涩的记忆可以带给我们正向的意义。但遗憾的是,古人的教导是针对圣人的,你我芸芸众生,大多是好了伤疤忘了疼,总是在同一个地方重复跌倒。
虽然开启记忆有痛苦的可能,但是我们依然需要开启,因为这毕竟是通往智慧的道路。一如阅读历史,也不仅是为了高亢与激昂,悲伤与愤怒,而且为了吸取教训,避免重蹈覆辙。正如杜牧所言:秦人不暇自哀,而后人哀之;后人哀之而不鉴之,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。
我其实是一个不怎么会读书的人,大多时候是人云亦云地读书,身边人都会去读的书,都会去看的电影,我也会读会看,这主要是为了合群,避免没有谈资的尴尬。
千禧年正值网络兴起,大家似乎都在网聊,不少也开始网恋,大家都在读网络文学。印象中同学们都在聊《第一次的亲密接触》,我自然也不能免俗。一口气读完这本书,这真是一本催泪的书。
如果我还有一天寿命,那天我要做你女友。
我还有一天的命吗?…… 没有。
所以,很可惜。我今生仍然不是你的女友。
如果我有翅膀,我要从天堂飞下来看你。
我有翅膀吗?…… 没有。
所以,很遗憾。我从此无法再看到你。
如果把整个浴缸的水倒出,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。
整个浴缸的水全部倒得出吗?…… 可以。
所以,是的。我爱你……
我想起了多年前的一个邻居,家里的两个女孩都在十八岁的时候,因为书中的那种疾病,离开了世界。也许人生所有的幸福都要以痛苦作为背景,没有痛苦为参照,我们就不知道幸福有多么值得珍惜。我们总觉得拥有的一切是自己所配得的,殊不知大多是命运所恩赐的幸运之福,精英的傲慢不过是愚人的游戏,这也是为什么骄傲是七宗罪之首。
印象深刻的另一本书是《叫魂》。当时我会买一报一刊,1 块 5 一份的报纸可以带给我一个周末的快乐。那时很多同学都在投学术期刊,而我的梦想则是在流行的报纸上发文。直到今天,我书房中依然积累着大量手写的文稿,可惜整个学生年代都没有机会在报纸上发表文章。所以直到今天,我依然在太太面前抬不起头。作为新闻系的高材生,她对学术期刊从来不屑一顾,学生时期她靠在报刊杂志写稿打工,稿费就能有几千块,足以让我们过上小康的生活,可以把麦当劳、肯德基当作下午茶,所以她总是揶揄我在报纸上发不出文章。
另外还读一本杂志就是《读书》,虽然里面的文章有些看不懂,但是不懂装懂地看。记得其中一期重点介绍了《叫魂》这本书,所以迫不及待地买来看。虽然属于学术著作,但是他和黄仁宇的《万历十五年》一样好读耐读。《叫魂》写的是 1768 年 “乾隆盛世” 的一桩案件,“叫魂”是一种妖术,对受害者的姓名、毛发或衣物进行做法,来窃人精气,害人性命。关于妖术的流言爆发了一场大恐慌,从上到下,人人自危。
孔飞力在《叫魂》结尾写道:“在这个权力对普通民众向来稀缺的社会里,以叫魂罪名来恶意中伤他人成了普通人的一种突然可得的权力…… 在这样一个世界里,妖术既是一种权力的幻觉,又是对每个人的一种潜在的权力补偿。”
很有趣的是,我从来没有在哪本法律书籍中感受到法治的意义,而这本历史学著作让我知道了自己专业的价值,法治的真正意义就是让人免于恐惧,对于所有缺乏程序正义的狂热,无论多么义正辞严,都需要浇浇凉水,保持警惕。
千禧年前后正在上刑法学专业的研究生,所以肯定还是要看一些专业书的。当时让我耳目一新的是李海东的《刑法原理入门(犯罪论基础)》,直到现在我都认为这是我看过最重要的专业书籍(没有之一)。在前言中李海东博士指出:
一个国家对付犯罪并不需要刑事法律,没有刑法并不妨碍国家对犯罪的有效打击和镇压。而且没有立法的犯罪打击可能是更加灵活、有效、及时与便利的。如果从这个角度讲,刑法本身是多余和伪善的,它除了在宣传上与标榜上有美化国家权力的作用外,主要是束缚国家机器面对犯罪的反应速度与灵敏度。那么,人类为什么要有刑法?这个问题在 300 年前,欧洲启蒙思想家们就作出了回答:刑事法律要遏制的不是犯罪人,而是国家。也就是说,尽管刑法规范的是犯罪及其刑罚,但它针对的对象却是国家。
李海东:《刑法原理入门(犯罪论基础)》,法律出版社 1998 年版,第 3-4 页。
只是李博士最后彻底告别了学界。从此,我才深刻意识到,刑法不仅仅要打击犯罪,更重要的是限制国家权力。但是太多刑法学者注重前者,而忽视了后者。那时的我,陶醉于技术主义法学的细枝末节,根本不知何谓法治理想,对于娴熟地运用技术主义入罪出罪很是自满,丝毫没有意识到 “纯粹技术性的法学不过是一个性工作者,可以为任何人服务,也可以被任何人利用。每个受到良好训练的法学家基本上都能证明任何其想要的结果,反而是那些并非法学家的正派人士不屑于使用这一技能。”(考夫曼语)。法学家卢埃林说:“对法律人而言,只有理想而没有技术,那可能是愚蠢的;只有技术而没有理想,那可能是罪恶的。” 对此,我谨记在心。
千禧年流行的电影应该是李安的《卧虎藏龙》。那时扮演玉娇龙的章子怡出道不久,印象中,当时的我看不太懂,就是觉得画面很美,对于玉娇龙跳崖自杀,深感不解。同时感觉周润发饰演的李慕白和岳不群一样虚伪,记得电影中李慕白想要修道,在接近得道的境界时功亏一篑。
这次闭关静坐的时候,我一度进入了一种很深的寂静,我的周围只有光,时间、空间都不存在了。
(但是我没有得道)
因为我并没有得道的喜悦,相反的,却被一种寂灭的悲哀环绕。这悲哀超过了我所能承受的极限。我出了定,没法再继续。
《卧虎藏龙》台词
那时不太理解这话,总觉得高深得有点虚无。后来才慢慢发现,真正的修道不应在深山老林之中,而应在这滚滚红尘,所谓看破红尘,其实还是没有看破。人生真正的战场从来只在自己的内心。
千禧年肯定还读过很多书,看过很多影片,但是大多都忘了。这样也好,大多的回忆会让人陷在一种无力自拔的情绪之中,而人生终究是要向前看。虽然过去的今天,现在的今天和将来的今天,都是今天,但是唯有此时此刻才意义非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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